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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AAAAA级旅游景区 中国水口园林第一村

从祠祭和乡约看明代徽州村镇的公共事务管理

2014-03-25 10:40:36作者:

 社会生活的庞大和构成元素的复杂决定了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这方面,明代徽州村镇的管理模式具有经典借鉴意义。
      徽州村落大多是聚族而居,一个村落往往就是一个家族。其公共事务的管理相对就比较容易和单纯,只要凭借封建宗法制度当中族规一类的东西就足以应付裕如了。但对于五方杂处的市镇而言,光凭宗族势力不仅不足以统筹管理,甚至会酿成宗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来应付处理相关事务,以期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大家的行为,化解居民的矛盾。   
      以现在的黄山市徽州区区府所在地岩寺为例,这里区位优越、交通便捷、经济富庶、人文鼎盛,历为皖南重镇。早在明代嘉、隆之际,就成为“居六邑之都会,为九达之通逵,鳞次万家,规方十里,阀阅蝉联,百昌辐辏”的繁华之地了。地虽宏丽,物虽繁盛,但岩寺既非县治,更非府治,偌大地方,公共事务如何处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兴趣。撇开封建社会具有普遍意义的基层组织管理模式(如里正、都图、保甲之类)不谈,其祠祭和乡约就很有特色。
      这些,在清初学者佘华瑞的《岩镇志草》中有着生动而具体的描绘。

一、 关于祠祭

      佘华瑞在《志草发凡》中指出:“徽郡祠祭为重,百世不忘其本,知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族姓蕃衍,必有宗祀以统一之,上治祖祢,下治子孙,风教之所关也。王制百家置社,重农贵谷之义。或群姓所祝嘏,或聚族而明礼。春祈秋报之时,觥筹交错,以联邻里族党之欢,亦犹行古之道也。故悉数其祠宇而纪之。” 但岩寺在徽州村镇中自有其相对特殊之处,就是五方杂处,外来人口较多,据《歙县志》记载就有外来姓氏20余个,故《岩镇志草》载各族宗祠亦达20余处,这还不包括其它具有相关功能的里社坛宇之类。
      这里着重要提到的,是另一种合镇公祭之祠宇建置,即祭祀政声卓异的地方行政长官的遗爱祠,祭祀宦绩突出的本地先达的名宦祠,祭祀隐居不仕,学术有成者的逸民祠和祭祀急公好义,功在桑梓的义士祠。建祠之县示帖文、府示帖文及条约礼仪、陈设祭法、祝文纪事都有比较完备的记载叙述,使我们能够想见其昔日的盛典和辉煌。
    建祠的目的,在《志草发凡》里同样说明很清楚:“祭法云:捍大患、御大灾则祀之,明有功也,俎豆以云报也。又曰:法施于民则祀之,崇有德也,馨香以致敬也。生为人望,没祭于社,天理之当然,人心所同然矣。纪诸祠,所以发好德之诚,而立功德之典也。高山之景行有足赖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树立典型和榜样,让后人追思缅怀,学习仿效,以收陶冶教化之功。

二、 关于乡约

      道德的作用在于感化人,但纪律的约束同样不可忽视。所以与祠祭相辅相成的还有乡约。
      乡约不是徽州人的独家发明。历史上最有名的乡约称为“蓝田乡约”,系北宋吕大钧兄弟在家乡蓝田(今属陕西)制订,规定同约人要“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朱熹曾加以修订,称《增损吕氏乡约》。后世仿效者甚多,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徽州的乡贤能够很好地借鉴中国传统文化中基层社会的管理方法,为我所用,务求实效,而且留传至今,就很值得研究。
      《岩镇志草》有多处言及乡约的管理模式,还保留下来部分珍贵的有关乡约的原始文字资料:
      在人物传记中,写到岩寺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一郑佐时,就特别提到郑佐致仕归里后 “尝仿蓝田吕氏之约,>以束一乡,而首端士习,每月定期讲论于南山之阳。喜有庆,哀有吊,业有会,彬彬然礼义相先。躬率乡之贤者,大兴修筑,以固里居,皆不朽之业也。”郑佐系明正德甲戍(1514年)进士,官至贵州左参政。他在岩寺村镇规划和建设史上所起的>作用是划时代的。时至今日,文峰塔和凤山台仍是古徽新城的标志性建筑。郑佐当年登高一呼,而应者云集,固然有其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但在把个人意志转化为合镇公愿的过程中,乡约的作用、制度的威力,是不容小觑的。例如,在《题造水口台塔疏语》中,郑佐写道:
      岩寺镇上人家,原是十分胜地。科第坊边水口,独少一座高山。从来泄处宜收,谁道化工莫补。不难着力,要  在齐心。凤台九仞截云横,成工赖众;雁塔七层标日上,  好事由人。西配上荫山,东屹中流柱。两街人杰,应俱愿  下手益高;一镇地灵,须凭仗前人作计。财需有限,福力无边。疏语是旧时僧道拜忏时所焚化的对神祝告的文字。表面看来,是在拜神,而实质上,是在劝人。这一点在其《水口塔上魁星告文》中也有类似的体现:
      世多有塔,事佛宗虚。我因其制,不本其初。奉此文  星,题名是於。惟镇水口,稍不完密。众欲障之,非由强率。劳实因心,成非不日。有台如砚,有峰如笔。七级巍巍,文星之室。惟神是居,光芒丽天。旋枢斡斗,人文是宣。五星聚之,三台是联。昔闻雁塔,今见鸿渐。有万斯名,托兹石检。其镌惟贤,祈无神忝。神其主之,我事非谄。
实际上,在其它公益性建筑的碑铭纪事中,也多有这类倡导、规范公共事务的乡规民约的影子。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乡约的作用除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还须“患难相恤”。换言之,它不仅具有风俗、礼仪、道德方面的教化之功,以及公益事业的倡兴之利,还有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之效。这里不妨引用两则岩镇居民抗灾防盗、备倭御寇的史料以窥一斑。一则是郑佐作于嘉靖甲辰(1540年)的《岩镇乡约叙》:
      维我岩镇,居当冲要,道远郡城。官府之法,尝三令而五申;里社之条,亦并行而兼举。夫何今者,天时亢旱,人心忧危,奸党乘机,邪谋窃发。假称借贷,敢拥众于孤村;倚恃强梁,辄   臂于单弱。白昼公行而无忌,昏夜不言而可知。宜预为桑土之谋,庶可免剥肤之患。是以众谋佥同,群策毕举。一镇分为十八管,有纪有纲;每管各集数十人,一心一德。毋小勇而大怯,毋有初而鲜终。毋生事而败盟,毋见利而忘义。理直气壮,强暴知所警而潜消;力协心孚,良善有所恃而无恐。庶患难相恤之义复敦,而仁厚相成之俗益振。所有议约,悉为条开。
一则是方元祯作于嘉靖乙卯(1555年)的《题岩镇备倭乡约》:
     《书》贵有备,《易》示豫防。待暴客必在重门,戒不虞尤须除器。惟我岩镇,远郡城虽二舍余;顾此居民,视他村奚啻万灶即今倭寇,势甚陆梁。零落孤踪,辄奔溃而四出;偷生余孽,益草窃而蔓延。况我久有先声,顾御渠容无善策。爰集里众,重订新盟。规约模仿,甲辰荒岁御寇之条;事款益损,大参双溪郑公之旧。固严闸栅,庶缓急守卫有基;推举骁勇,俾临事当关足恃。用告十八管首领,相率上下街吾人。请合志而同心,各效谋而宣力。庶几人和愈于地利,奚啻五里之城;所谓讲武正以销兵,大倡万夫之敌。因而潜消腹中奸宄,抑且深助官府科条。有益良多,为利甚大。欲保家室,勿谓此举为迂;斯乐升平,尚亦施由兹始。
从中我们不难看到,在地方政府鞭长莫及的某些领域,村镇居民是如何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以求生存和发展的。
      今天,我们的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相当多的农民开始逐渐摆脱土地和户籍的限制而涌向城镇,企业职工、公职人员也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人”向“社区人”、“社会人”过渡。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探索社会基层组织当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仍然值得我们研究探讨,创新弘扬。


责任编辑:唐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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